跳到主要內容區
:::

考試院函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

考試院函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
一、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第28款規定辦理。
二、為宣示政府對公共服務價值之肯認及對公部門服務人員之
鼓勵與肯定,同時與聯合國之公共服務日活動接軌,爰依
前揭實施條例規定核定每年6月23日為公共服務日。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