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北市國小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與安置複選評量場地及注意事項公告
一、 依據新北府教特字第1082147574號辦理。
二、 請學生務必遵照複選評量安排之時間:
1. 土城國小學生請於表訂時間前10分鐘攜帶評量證至本校輔導處報到,家長無須到場陪同。
2. 非土城國小學生請於表訂時間前10分鐘攜帶評量證至本校輔導處報到。陪同家長可先離校,待輔導室於鑑定結束後通知家長再行接回學生。
三、 複選評量時程約2小時,請自行準備飲用水及衛生紙。
四、 評量地點所在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前往。
五、 鑑定結果於109年2月21日(星期五)前由原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
六、 鑑定進行中非因學生個人健康因素不得終止或要求更換時段,偶發情況由鑑輔會鑑定工作小組評議之。
七、 若臨時因病需調整施測時間,請提前以電話聯繫本校特教業務承辦人(電話:22700177分機844 黃老師),無故未到者,不予補測。
八、 通過標準、施測內容及其他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次鑑定實施計畫。
九、 時程表詳見附件。
二、 請學生務必遵照複選評量安排之時間:
1. 土城國小學生請於表訂時間前10分鐘攜帶評量證至本校輔導處報到,家長無須到場陪同。
2. 非土城國小學生請於表訂時間前10分鐘攜帶評量證至本校輔導處報到。陪同家長可先離校,待輔導室於鑑定結束後通知家長再行接回學生。
三、 複選評量時程約2小時,請自行準備飲用水及衛生紙。
四、 評量地點所在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前往。
五、 鑑定結果於109年2月21日(星期五)前由原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
六、 鑑定進行中非因學生個人健康因素不得終止或要求更換時段,偶發情況由鑑輔會鑑定工作小組評議之。
七、 若臨時因病需調整施測時間,請提前以電話聯繫本校特教業務承辦人(電話:22700177分機844 黃老師),無故未到者,不予補測。
八、 通過標準、施測內容及其他未盡事項,請詳閱本次鑑定實施計畫。
九、 時程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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